集团微信矩阵
news

新闻中心

行业资讯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我国中水回用情况以及中水回用标准介绍

作者:水务加时间:2022-04-15 08:51:04阅读数:

       近年来,中国的水资源再利用经历了蓬勃发展的发展。再生水的使用越来越被认为是一种可持续的战略,可以节省大量的淡水消耗,减少处理过的污水排放,并有助于降低碳足迹向循环经济迈进。

       中水的再利用发展经历了几个阶段。其中第一次是1981年至1985年(“六五”期间),代表了中水再利用的初步阶段。在此期间,通过青岛和大连市的试点项目,研究了再利用处理后的污水的前景和可行性。这些初步努力表明,经过适当处理后,再生水可以用作可靠的水资源。

       从1985年到2000年,在“启动阶段”,由于国家水污染治理政策的实施,在中国北方启动了一系列案例研究。例如,在西安和天津等城市展示了大量的水再利用项目。废水处理和再利用技术也相应地发展起来。

       快速发展阶段始于2000年,这是由于执行有关政策和提供财政支助的结果。水资源再利用成为水资源管理的一项长期战略,以满足中国日益加剧的水冲突和需求。中国北方缺水城市的废水处理和回用率由此飙升。这使该国进入了下一个发展阶段,自2010年以来,该阶段一直以稳定的速度增长,越来越多的城市制定了总体规划,在地方和区域范围内开发了水再利用项目。

二. 目前的情况

       如今,中国水回收设施的实施和建设呈稳步增长趋势。集中式水再利用系统一直是城市地区的主导模式,分散式水再利用系统偶尔在一些个别建筑物和农村地区实施。2019年我国市政用水回用总量达到126.2亿立方米,其中80%以上用于生态、环境和工业用途(如冷却水、加工和锅炉给水),其次是农业灌溉、城市杂项用途(如冲马桶、园艺、洗车和消防)。为再生水用途建造的管道长度也迅速增加,到2019年底已超过15,000公里。

QQ截图20220415085352.png

图 1. 中国城市地区水回用量

       中国城市地区的水再利用率已达到相对较低的水平,约为19.9%。同时,中国城市地区废水排放量相当可观,2019年年处理量为657亿立方米,其中近96.3%(633亿立方米)得到处理。近日,“十四五”规划(2021-25)提出,在这五年期间,将加强填海设施建设,促进污水资源利用。新建、改建、扩建的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得低于每天1500万立方米。因此,在数量和应用方面,进一步扩大水的再利用仍有巨大潜力。影响不同地方水资源再利用演变和进展的关键因素被确定为当地缺水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

QQ截图20220415085402.png

       过去,与其他公用事业服务相比,由于设施的前期投资和潜在客户的缺乏,再生水回用项目的利润相对较低。因此,主要投资者是中央和地方政府。近年来,中国政府增加了对再生水项目和企业的投资预算。根据《城市污水处理和循环利用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2016-20年度),计划投资880亿美元(5644亿元人民币)用于城市污水处理和回用设施的建设。2019年,中国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62.8亿美元(1042亿元人民币)。

中水回用标准和指南

       政府在促进中国再生水利用方面不可避免地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前,在1986年初,城市污水回用是国家科技优先清单上的一个问题。随后,“十五”期间(2001-05年)强调了水再利用的安全性和效率。自2002年以来,一系列关于不同再生水应用水质要求的国家标准和水回用设计规范已经颁布。日益严格的再生水质要求也要求处理技术的发展。活性污泥工艺曾经是二级处理中常用的方法之一。随后,由于对富营养化的担忧,采用了反硝化工艺。在过去的15年中,先进的处理技术,如膜生物反应器、膜过滤(如微滤、超滤和反渗透)和消毒(如使用氯、臭氧和紫外线照射)越来越多地用于生产高质量的再生水。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等九部委于2021年1月11日联合发布了《推进污水资源利用指导文件》的正式文件。根据该文件,中国将在国家层面大力改善废水的回收、再利用和资源利用。《指导文件》旨在进一步促进和加快家庭、工业、生态和农业应用中废水资源的系统化利用。缺水和善水敏感地区作为重点地区,鼓励建立试点示范城市。

       总体目标是在缺水城市实现25%以上的水再利用率,到2025年,中国京津冀地区的回用水率将超过35%。将形成相应的市场,以及废水处理和再利用的政策和指导方针。预计到2025年,将建立系统化、安全、环保、经济上可行、高效的废水资源利用模式。有鉴于此,在不久的将来,废水的回收、再利用和资源利用将在中国具有光明而广阔的前景。

       即便如此,对于水再利用的长期可持续实践,持续的研究和开发至关重要。提出了“适合目的”和“适合情况”的概念,以鼓励以经济上可行的方式进行水的再利用。“适合用途”描述了将再生水处理到满足预期水再利用应用需求的质量。“适合具体情况”强调了在水再利用过程中需要考虑特定情况(即不同的情况和特征)的必要性。可遵循相应的中国国家标准,对不同应用的再生水分类和水质要求。这些可以提高再生水的整体吸引力,使其在处理和回收中具有经济可行性,并适应最终用途。同时,在进行水再利用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管理和最终用途应用时,指导方针、标准、法规和政策也很重要。

地址: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北片区戴家庙路588号       电话:028-87807027  183-2853-8768  蜀ICP备1801570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