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微信矩阵
news

新闻中心

行业资讯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宁夏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

作者:优普时间:2022-08-11 09:10:41阅读数: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乡村振兴五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任务和目标。

突出重点领域分类施策

       《行动方案》聚焦短板,以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黑臭水体、化肥农药、农膜回收利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为重点,强化源头减量、资源利用、减污降碳和生态保护工作。

       “分类、分重点区域,是行动方案一个鲜明的特点。”宁夏社科院学者李禄胜指出,而且这种思路贯穿于《行动方案》全文。

       针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文件多次出现诸如“分类”“资源化”的表述,“这也符合宁夏作为西部内陆省份、干旱少雨、水资源短缺的区情。”李禄胜表示,节水不仅是城市和工业发展面临的课题,也是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必须关注的课题,在干旱缺水的宁夏更是如此。

       作为后发地区,宁夏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工作仍面临许多先天和后天不足。李禄胜认为,农村地区地广人稀,环境任务重、难度大,既要考虑治理成本,还要考虑治理成效。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行动方案》提出,要统筹考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与垃圾、供水、改厕等一体推进,有效衔接。把人口集中的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水源保护区等7类村庄作为重点区域,考虑当地实际和财力,探索废水资源化、减量化,选择合适的治理模式、治理工艺以及管网,同时要辐射周边零散区域,合理布局。

鼓励居住分散地区采用生态处理技术,探索三格化粪池集中收集沤熟后用于绿化灌溉,或三格化粪池+生态净化处理+还田模式。已建成集中处理设施的村庄,开展尾水资源化利用可行性论证,推进现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尾水资源化利用。2023年底前,完成非正常运行的设施整改。

       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方面,在供港蔬菜产区、经济作物主产区设立绿色防控示范点。扩大大田作物、果树、经济林木等有机肥施用面积。引导有机肥生产企业、粪污第三方处理机构建立粪污“收、贮、运”服务体系,构建粪肥还田市场化运营机制等。

绘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的路线图

       “农业农村环境问题是目前及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一个重要的环境问题,将成为生态环境部门的主战场和主阵地。”李禄胜说。

       近5年来,宁夏畜禽养殖业呈现井喷式发展,最新测算数据显示,2021年全区畜禽养殖排放COD为213.6万吨、总氮为1.38万吨、总磷为1.74万吨,分别是2017年的20.1倍、30.1倍、17.6倍。与此同时,主要污染物排放峰值的叠加和环境污染风险不断累积,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压力日益突出,加强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和执法监管刻不容缓。

       为此,《行动方案》全面明确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的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区农村环境整治水平显著提升,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新增完成10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完成27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覆盖面达到35%以上;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3%以上,农用残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从农村生活污水到农村生活垃圾,从黑臭水体到畜禽粪污,从农用残膜到化肥农药,既有长远目标,又有近期目标,既有总体目标,又有年度目标,分门别类,拉条挂账,以期遏制农村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强化考核,治理不力将问责

       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是宁夏未来一段时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也是宁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重要内容。

“‘三分建,七分管’。农村环境污染治理项目前期建设是基础,后期运维管理才是关键。”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张平坦言。

       为此,《行动方案》强调,要加强项目谋划和资金监管,积极整合农村厕所革命、垃圾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整治等项目,确保资金高效安全使用。不断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长效机制,要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等一体化运行管护,建立以县级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主管部门为管理主体、乡镇(街道)为协管主体、村级组织为监督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的“六位一体”农村基础设施运维管理体系。

       同时,要加强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在人口集中区、主要养殖区和种植区等,加密布设水体质量监测点位,结合监测,调查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情况、污染物去除效果,并对设施正常运行情况进行通报。

       宁夏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督查检查范围。健全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机制,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和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将评估结果作为效能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参考。注重考核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与“以奖代补”资金挂钩,试行“依效奖补”“依效付费”,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取得长久实效。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对污染问题严重、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进行严肃问责。

 


地址: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北片区戴家庙路588号       电话:028-87807027  183-2853-8768  蜀ICP备1801570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