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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开展农村污水处理收费试点,适时调整收费标准

作者:转自:新京报时间:2021-03-10 09:09:11阅读数:

北京将开展农村污水处理收费试点,适时调整收费标准

   

    北京市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北京市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水环境治理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9年7月-2022年6月)》,方案提出,建立农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开展收费试点,逐步扩大收费范围。

    到2022年年底,北京市中心城区达到99.7%,北京城市副中心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市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55%以上。

    为推动相关任务的完成,方案提出对运营管理提供支持,具体包括,市级财政对农村地区污水处理(再生水)厂(站)运营经费按不同比例给予补贴,生态涵养区和通州区农村地区补贴比例为70%,朝阳区、海淀区和丰台区农村地区为50%,其他农村地区为60%,补贴基数为3元/立方米。各有关区政府要按照特许经营服务协议,对各特许经营主体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

    在完善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方面,方案提出,要适时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原则上应当覆盖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建立农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开展收费试点,逐步扩大收费范围。

转自: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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